司法利剑斩凶顽 山东费县515恶性抢劫杀人案庭审回顾

2026-07-20 04:10:23 67阅读
2013年山东费县发生的“5·15”入室抢劫、轮奸、杀害新婚夫妻的惨案震惊全国,司法机关依法启动审判程序并开展相关环节回顾,四名青年及未成年人组成的团伙被抓获归案,经细致侦查、铁证收集,法庭公开审理,尊重被害人家属参与权,最终以抢劫罪、故意杀人罪、强奸罪等数罪并罚,除一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从轻判处无期徒刑外,其余三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,以司法利剑惩凶除恶,彰显了司法对生命权的敬畏与公平正义的坚守。

2013年7月,山东临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内气氛凝重如铅,墙壁上“国徽在上,法槌有声,正义必彰”的标语,在刺眼的聚光灯下,更像是对即将受审的四名恶魔最严肃的警示——这里,是为山东费县“5·15”惊天惨案里那对年轻新婚夫妻讨还公道的地方。

现场直击:旁听席的压抑与控诉

能容纳近200人的临沂中院第一法庭座无虚席,除了受害人家属、费县当地自发赶来的群众代表、媒体记者,还有不少政法干警特意前来旁听,年轻小夫妻的双方父母坐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席上,母亲们从入座起便攥紧了手帕,指节泛白,呜咽声断断续续却不敢哭得大声,仿佛怕惊扰了逝去孩子的安宁;父亲们挺直佝偻的脊背,眼眶通红却死死盯着被告人席的方向,眼神里满是蚀骨的恨与化不开的痛。

司法利剑斩凶顽 山东费县515恶性抢劫杀人案庭审回顾

四名被告人——付刚、张学军、王吉营、赵锋(作案时未满18周岁)被法警押解着走进法庭,付刚身材壮硕、面露凶光,全程低头避开所有人的视线;张学军作为该案的主犯之一,偶尔抬眼扫过旁听席,眼神里没有丝毫悔意,只有一种令人心悸的麻木;赵锋戴着脚镣手铐,缩在被告人席最角落,时不时抽噎两下,但这份“软弱”很快被旁听席里一阵压抑的议论声压了下去——谁都不会忘记,他是这起案件里第一个对女主人施暴的人。

庭审焦点:还原四个恶魔的72小时犯罪轨迹

公诉人当庭宣读了长达数十页的起诉书,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尖刀,再次剖开了费县温凉河畔那对新婚夫妇家的血腥现场: 2013年5月14日傍晚,四人从费县县城网吧出来后,沿着温凉河闲逛,偶然发现这栋装修精致、门窗未安装防盗网的农村自建房——后来从监控录像中他们才知道,年轻的男主人小孙、女主人小李刚结婚不久,平日里过着简单却幸福的生活,当天晚上,四人翻墙入院,剪断监控线,潜伏在院内杂物间,等待猎物归来。

深夜11点多,小孙小李驾车回到家,刚打开院门就被四人持刀控制,随后的72小时,是这对夫妻和整个费县人不愿回忆的噩梦:四人先是抢走了家中的现金、首饰、笔记本电脑,甚至连小李陪嫁的一条红色连衣裙都没放过;他们将夫妻二人分别捆绑在不同房间,对小李实施了长达数小时的轮奸;为了掩盖罪行,第二天傍晚,他们残忍杀害了小孙小李,并将尸体抛入温凉河的一处废弃涵洞内;第三天,四人还去银行取钱挥霍,在县城大吃大喝、购买衣物,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。

庭审中,公诉人出示了大量证据:现场勘查笔录、法医鉴定书、监控录像截图、四名被告人的指认照片及供述录像等,面对铁证如山,付刚、张学军、王吉营三人基本承认了犯罪事实,但赵锋的辩护人却试图以“赵锋作案时未满18周岁、是从犯、认罪态度较好”为由,请求法庭从轻处罚,这一辩护意见立刻遭到了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的强烈反驳:“赵锋虽然未满18周岁,但他主观恶性极深,客观上实施了入户抢劫、轮奸、故意杀人等多项极其严重的暴力犯罪,手段之残忍、后果之严重,令人发指,绝不能仅仅因为年龄就获得轻判!”旁听席上的群众也纷纷点头,发出了压抑却坚定的支持声。

法槌落下:迟到的正义终究到来

经过两天半的紧张审理,2013年7月29日,临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:被告人付刚、张学军、王吉营犯抢劫罪、强奸罪、故意杀人罪、盗窃罪,数罪并罚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被告人赵锋犯抢劫罪、强奸罪、故意杀人罪、盗窃罪,数罪并罚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判决四名被告人赔偿受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。

一审判决后,赵锋不服提出上诉,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定罪准确,量刑适当,审判程序合法,遂于2014年6月作出终审裁定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2016年6月22日,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付刚、张学军、王吉营被依法执行死刑。

温凉河的水依然静静流淌,那栋曾充满欢声笑语的新房早已荒废,但“5·15”惨案带给费县人的伤痛,却永远不会消失,这起案件的庭审,不仅是对四名恶魔的严厉惩罚,更是对所有试图挑战法律底线、侵犯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人的有力震慑——司法利剑,永远高悬;正义之光,永不熄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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